日久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11月 22日、2021年 12月 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3.5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55股-11,111,11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98%-3.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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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56,6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3%,最高成交价为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5,990,687.54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2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938,20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5,484,55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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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2021年9月7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7)。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2022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21,832,24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6.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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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7,869,938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农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9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0元/股(含),具体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止 2022年 1月 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9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股的1.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8.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4.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977,918.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0月 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513,953股的 25%(即 1,878,48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品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94,68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2%,最高成交价为3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11元/股,成交均价为29.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9,970,378.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723,25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4,930,812股)。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2022-02-09 0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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